为什么 SLA 要先写分级,再写时效
售后争议大多不是「响应慢」,而是双方对严重程度的判断不同: 客户认为报表少了一列是紧急问题,供应商认为产线仍在正常生产、算一般缺陷。 结果一方等在电话前,另一方按常规排期处理。
所以 SLA 的第一节永远是分级定义,而且判定标准要落在客观事实上 ——产线是否停产、功能是否可用、是否有可绕行的替代操作——而不是落在 「客户很着急」这种主观描述上。分级确定后,响应与处理时效才有意义。
第二个原则是区分「响应」与「解决」。响应指技术人员确认受理、 开始定位并给出初步判断;解决指恢复可用状态(可以是临时绕行方案)。 把两者混成一个数字,就会出现「2 小时内解决一切问题」这类无法兑现的条款。
一、故障分级定义
1. P1 系统不可用
软件整体无法启动或核心流程完全中断,导致产线停产或无法出货。 典型情形:上位机无法连接设备导致设备不能运行、视觉软件无法出结果导致检测工位停线、 数采服务全面中断导致 MES 无法接收数据、数据库不可访问。 判定要点:没有任何可绕行的替代操作。
2. P2 功能受损
主要功能部分失效或性能明显下降,生产可继续但需要人工补位或降速。 典型情形:部分设备采集中断、某一检测项误判率异常升高、报表导出失败、 节拍明显低于验收值、追溯记录部分缺失但可事后补录。 判定要点:存在临时绕行手段,但成本或风险不可长期承受。
3. P3 一般缺陷
功能可用,存在与约定不一致之处,不影响生产与数据正确性。 典型情形:界面显示错位、提示文案有误、排序或筛选逻辑不符合习惯、 日志字段冗余、非关键统计口径需要微调。 判定要点:可纳入下一个版本一并处理。
4. P4 咨询与优化
非缺陷类请求:使用方法咨询、参数调整指导、报表样式调整、 新增字段或新增机型接入等超出原验收范围的变更需求。 判定要点:此类请求按咨询响应时效受理, 涉及开发工作量的部分经双方确认工作量后另行排期, 不占用故障处理时效。
二、响应与处理时效表
下表为常见的时效档位,实际项目按合同约定填写。 工作时间指工作日 9:00–18:00; P1 建议约定为自然时间(含非工作时段),其余等级按工作时间累计。
| 等级 | 首次响应 | 定位与方案反馈 | 恢复或解决目标 | 进度通报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P1 系统不可用 | ≤ 1 小时(自然时间) | ≤ 4 小时给出初步判断 | ≤ 24 小时恢复可用(可为临时方案) | 每 2 小时一次 |
| P2 功能受损 | ≤ 4 工作小时 | ≤ 1 工作日给出处理方案 | ≤ 3 工作日修复或提供绕行方案 | 每工作日一次 |
| P3 一般缺陷 | ≤ 1 工作日 | ≤ 3 工作日确认是否受理 | 纳入下一版本,约定发布日期 | 版本发布时通报 |
| P4 咨询与优化 | ≤ 1 工作日 | ≤ 5 工作日给出工作量评估 | 确认后另行排期 | 按排期节点 |
时效条款需要同时写清三个计时前提,否则容易产生分歧: 一是起算时刻以约定渠道收到工单为准,电话口述需补录工单; 二是等待客户方配合(提供远程通道、现场断电停机窗口、样品或日志)的时间 不计入时效; 三是需第三方(设备厂、PLC 原厂、云服务商、网络运维)配合的部分, 时效顺延至第三方响应之后。
三、支持渠道与工单要素
渠道要少而明确。建议只保留三条,并说明各自的适用场景与是否计入时效起算。
| 渠道 | 适用场景 | 服务时间 | 说明 |
|---|---|---|---|
| 服务热线 400-814-5288 | P1 紧急报障、需要立即介入的情形 | 工作日 9:00–18:00;P1 可紧急转接 | 通话后由技术方补录工单,以工单时间为准 |
| 远程支持(客户方指定通道) | 日志排查、参数核对、版本升级、复现验证 | 约定的远程窗口时段 | 通道由客户方开通并授权,遵守客户方信息安全规定 |
| 现场支持 | 远程无法定位、需要接线或设备联调的情形 | 经双方确认后安排 | 是否包含在维保内、差旅如何计费需在合同中写明 |
工单要素建议固定为八项,缺项会直接拉长定位时间: 发生时间、软件版本号、涉及设备或工位、现象描述、复现步骤、 影响范围(是否停产)、已尝试的处理、随附日志与截图。 把这八项写进 SLA 附件,比在群里反复追问更省时间。
四、升级路径
升级机制的意义在于:当时效即将超出时,由谁接手、通知到谁, 而不是等客户来催。建议约定三级。
| 级别 | 触发条件 | 接手角色 | 动作 |
|---|---|---|---|
| 一级 | 工单受理即进入 | 值班技术工程师 | 定位、复现、修复或给出绕行方案 |
| 二级 | P1 超 4 小时未恢复 / P2 超 1 工作日未定位 | 项目负责人 + 相关模块开发 | 组织联合排查,同步书面进度说明 |
| 三级 | P1 超 12 小时未恢复,或涉及方案性变更 | 技术负责人 | 调配资源,与客户方对接人确认后续处置与时间表 |
配套需要在 SLA 中写明双方对接人及备份对接人 (角色、联系方式变更后的通知义务),以及升级时的通知对象。 没有指定对接人的 SLA,升级条款基本无法执行。
五、维保期与续保
维保期的起算点必须唯一:建议以终验收签署日为起点, 若因客户方原因长期未验收,则以约定的视同验收条件为起点(例如投产满 N 日)。
| 项目 | 质保期内 | 续保期内 |
|---|---|---|
| 缺陷修复 | 包含(与验收范围一致的功能缺陷) | 包含 |
| 远程技术支持 | 包含 | 包含 |
| 版本补丁与兼容性维护 | 包含 | 包含 |
| 现场支持 | 按合同约定的次数与计费方式 | 按续保协议约定 |
| 新增功能 / 新增机型接入 | 不包含,按变更流程评估 | 不包含,按变更流程评估 |
| 源码交付与二次开发培训 | 按主合同约定,不属于 SLA 内容 | 按续保协议单独约定 |
续保建议在质保到期前 30 日提出,约定续保范围、时效档位、 是否含现场次数、运行环境变更(操作系统、数据库、设备更换)的处理方式。 需要注意一点:如果客户方在质保期内自行修改了源码或运行环境, 续保前应先做现状确认,明确以哪个版本为维护基线。
六、明确不在 SLA 范围内的事项
这一节是 SLA 里最有价值的部分。写清边界不是为了推责, 而是让双方在问题发生时能快速找到真正该处理的人, 避免软件方在硬件问题上耗掉响应时间。
| 不在范围内的事项 | 典型情形 | 处置方式 |
|---|---|---|
| 硬件故障 | 工控机、相机、镜头、光源、网卡、PLC、传感器、存储介质损坏或性能衰减 | 由客户方或硬件供应商按各自质保处理;软件方可协助判定故障点 |
| 客户自行修改源码或配置 | 未经确认修改代码、算法参数、数据库结构、配置文件后出现异常 | 不属于缺陷修复范围;如需协助恢复,按变更或技术服务另行约定 |
| 现场网络与供电 | 交换机故障、IP 冲突、网络策略变更、防火墙拦截、断电与电压波动、接地不良干扰 | 由客户方网络与设施负责方处理;软件方提供链路诊断结论 |
| 来料与机械节拍问题 | 来料尺寸或表面状态超出约定范围、夹具定位漂移、机械磨损导致节拍不达标、气压不足 | 由工艺与设备责任方处理;超出约定成像或节拍条件的检测效果不作承诺 |
| 第三方系统与接口变更 | MES / ERP / 云平台接口字段变更、设备厂固件升级导致协议变化 | 按接口变更流程评估工作量后实施 |
| 运行环境变更 | 更换操作系统、数据库版本、更换工控机或虚拟化平台 | 需提前告知,适配工作量另行评估 |
| 不可抗力与外部条件 | 自然灾害、公共网络中断、客户方场地施工导致无法进场 | 时效顺延,双方另行协商处置时间 |
一个实操建议:把这张表与验收时确认的前置条件放在一起引用。 例如视觉项目的成像条件、节拍上限、来料公差范围, 数采项目的点表与网络拓扑——这些在验收时确认过的边界条件, 正是判断「是否属于 SLA 范围」的依据。相关口径可参考 OEE 计算口径与 数据取不出来怎么排查。
七、模板使用说明
本文提供的是结构与措辞参考,不构成任何具体项目的服务承诺。 落到合同时需要按项目补齐以下变量:
| 需按项目填写的变量 | 说明 |
|---|---|
| 服务时间窗 | 是否覆盖非工作日、是否随客户方班制调整 |
| 各等级时效数值 | 按产线停产成本与客户方要求协商,不宜照抄 |
| 现场支持次数与计费 | 包含次数、超出后的计费方式、差旅承担方 |
| 维保期长度与起算点 | 终验收日或视同验收条件 |
| 双方对接人与备份 | 含变更通知义务 |
| 验收前置条件引用 | 点表、成像条件、节拍与公差范围等附件编号 |
| 白标与保密约定 | 是否以集成商名义交付、文档署名方式 |
敏洽承接非标工控软件、机器视觉检测软件与数采监控软件的开发与售后, 软件与算法由敏洽负责,硬件采购与现场接线由客户方负责,交付可白标。 具体项目的 SLA 条款以合同为准,欢迎在方案阶段一并讨论。服务热线 400-814-5288。